2022年08月17日课程
智慧税务与企业设立涉税风险防控点
主讲老师:李义霞

课程简介:

甲公司的股东及法人张三,与李四、王五商定共创一家公司,主营范围:物流与货运代理,三人约定: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人民币,张三持股60%并担任法定代表人,李四与王五各持股20%。出资方式:张三以货币资金出资,李四和王五分别以车辆、房产进行出资。李四因故委托赵六在公司代持股份。请问三人间的约定是否稳妥?是否存在涉税风险?

课程大纲

1、三人的出资额及出资时间有哪些涉税问题?

2、李四王五的出资方式有哪些涉税风险?

3、主要出资人张三是否有更好的投资方式?

4、作为代持人的赵六有哪些涉税风险?

5、上述事项是否有更好的解决方案?